
经查明,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、仲裁及关联交易。2025年1月1日至3月26日 ,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销售交易1,568.94万元 、采购交易14,477.65万元,上述关联交易合计16,046.59万元,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1.89% ,公司迟至2025年3月28日才披露其中部分关联交易。福建证监局拟对公司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以250万元罚款;对吴有林给予警告 ,并处以140万元罚款;对彭江给予警告,并处以105万元罚款;对苏明城给予警告,并处以50万元罚款;对杨州给予警告 ,并处以20万元罚款 。
公司判断,本次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,最终结果以福建证监局后续出具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为准,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。相关行为系2025年3月26日及以前发生 ,公司已自查自纠并整改完毕,近来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。
(文章来源:上海证券报·中国证券网)
